正大鸿福多功能学术报告厅是校友援建、学院集体活动的重要场所,为规范报告厅的日常管理和使用,立足实际,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报告厅的用途
1、召开学术会议、讲座;
2、举办报告会,召开各种会议;
3、举办各种文艺活动;
4、经学院领导批准的其他活动。
二、报告厅的管理
1、报告厅使用审批登记由学院办公室负责,钥匙由办公室及学工办指定人员各掌管1把。
2、报告厅使用应遵照重大会议和重要活动优先原则。如无重大会议和活动安排,则按照申请时间顺序安排使用,学院办公室统筹协调。
3、使用报告厅时,活动组织者必须全程在场,负责会场秩序、设备使用维护、安全防范等工作。活动结束后,使用人要认真检查,清扫场地,关闭设备,切断电源,恢复原状。
4、报告厅管理人员负责做好报告厅使用情况登记工作。活动结束后,协同使用人对报告厅进行检查,确定无异常后方可交接。
5、报告厅设施在会议(活动)期间非正常损坏的,由使用人负责赔偿。
6、如校外或其他学院申请使用,需及时报学院领导审批,并严格按照申报程序报备后方可使用。
三、报告厅的使用报批程序
1、申请使用人需提前1天到学院办公室填写《报告厅使用申请表》,说明使用时间、参加人员性质及数量、活动内容等,经登记批准后方可使用。
2、办理使用手续后取消活动的或者改变时间及内容的,要及时到学院办公室办理变更手续。
3、遇紧急情况需马上召开会议的,经学院领导批准后方可使用。
四、报告厅的使用要求
1、进入报告厅要举止文明,严谨大声喧哗、吸烟、吃零食、乱扔垃圾等不良行为。
2、未经允许使用人不得对报告厅做任何改变,如张贴标语、悬挂条幅、装订挂饰等;严禁在墙面及桌椅上乱涂乱画;严禁私接电源、乱按插座、安装其他设备。
3、报告厅内所有设备原则上只允许熟悉设备性能的使用人或管理人员操作,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动用。
4、违反上述规定,管理人员有权责令改正,对不配合的有权即刻终止其活动,清出场外;造成严重后果的,根据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五、其它
1、报告厅管理人员:
张会彩:0312-7528363(主要负责老师们使用的审批登记)。
赵 娜:0312-7528474(主要负责学生们使用的审批登记)。
王纯德 :监督巡查员,主要负责对使用审批、使用过程、用后交接等工作的监督检查。电话:0312-7528360。
2、此办法由学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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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