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河北农业大学对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要求,现就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安全性原则。采取网络远程复试,避免考生跨地区流动和聚集。
2.公平性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3.科学性原则。坚持科学选拔、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4.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1.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细则的制定、工作安排、拟录取名单的审核、复试结果异议或申诉的受理等。
各方向成立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成,具体负责本方向专业复试工作。
2.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监督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参与监督。
3. 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远程复试技术服务保障小组,对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全程进行技术服务。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招生规模
表1 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类型 | 学科门类 | 总分要求 | 单科要求 |
政治 | 外语 | 业务课一 | 业务课二 |
学术 | 畜牧学 | 253 | 33 | 33 | 50 | 50 |
专业学位 | 农业硕士[畜牧] | 253 | 33 | 33 | 50 | 50 |
备注:1.同一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最低控制线相同,复试要求完全相同。
2.达到表1中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在一志愿专业参加复试。
3.一志愿生源不足而接收调剂生的专业,在调剂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按不低于1:1.2安排复试,原则上不超过1:2,调剂原则优先在一级学科内调剂。
表2 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复试比例
学科门类 | 学位类别 | 招生人数 |
畜牧学 | 硕 | 37 |
农业硕士[畜牧领域] | 专硕 | 21 |
备注:学硕指标按方向分配,其中畜禽遗传资源种质特性挖掘、保存与利用8,动物繁殖学7,动物营养与饲料科学21,机动指标1。
四、导师招生限额
原则上学硕每个方向的导师每年最多招收一名研究生,专业硕士每年每位导师最多招收一名研究生。有国家级项目的老师在研究周期内可以多招收一名硕士研究生。
五、资格审核及体检
资格审查及体检要求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和《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的通知》。
备注:请将上述相应材料电子版请按顺序编辑在同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名(考生编号+姓名+专业名称),并发送至电子邮箱:576370509@qq.com,复印件于新生报到时提交至学院留存。
第一批复试学生体检表请于5月18日前发到指定邮箱(576370509@qq.com),第二批复试学生体检表请于5月27日前发到指定邮箱(576370509@qq.com)
六、复试时间及要求
各专业远程复试时间地点及流程
第一批复试时间
内容 | 时间 |
资格审查 | 5月11日之前发至指定邮箱(576370509@qq.com) |
模拟测试 | 5月11日 |
畜牧学(学术学位) | 5月14日 |
畜牧(专业学位) | 5月14日 |
第二批复试时间
内容 | 时间 |
资格审查 | 5月24日之前发至指定邮箱(576370509@qq.com) |
模拟测试 | 5月25日 |
畜牧学(学术学位) | 5月26日 |
畜牧(专业学位) | 5月26日 |
复试流程
项目 | 时间 |
报到 | 上午场(第一、二考场)8:15 下午场(第三、四考场)13:15 |
候考 | 上午场(第一、二考场)8:25 下午场(第三、四考场)13:25 |
英语测试 | 不低于20分钟 |
综合面试 |
复试地点
考场 | 地点 |
第一、三考场 | D2211 |
第二、四考场 | D2315 |
备注:学生分组情况详见学生复试名单
2.复试方式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复试采取网络远程复试方式。复试主系统为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备用系统为腾讯会议,请提前下载调试。考生需要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并提前做好设备和软件的安装调试。如有困难,及时向学院反映,沟通解决办法。
3.基本要求
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4.复试内容
(1)包括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和口语,满分50分)、综合面试(含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满分150分)等环节,专业课笔试纳入专业素质考核中,各专业复试科目和参考书目详见《河北农业大学2020年硕士入学考试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复试成绩为外语水平测试和综合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每位考生复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2)同等学力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考试形式为开卷限时考试,考试时间2小时。考生完成做答后,在规定时间内拍照按统一要求在线提交答卷。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答卷提交者,视为无效答卷。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①资格审查不合格者;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③外语水平测试、综合面试任一项低于满分60%;
④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满分60%;
⑤发现有其它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总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各项成绩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2×30%。
2.成绩排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队。总成绩相同时,按复试成绩高低排序,复试成绩再相同的按初试外语成绩高低排序,以确定最终排名。
3.录取顺序
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按总成绩高低排序录取,先行录取第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
4.建立研究生和导师双向选择机制,充分发挥导师在选拔学生中的作用,录取的确定必须经第一导师认可。
5.招生学院按照各专业招生计划对复试合格并导师同意接收的考生确定拟录取名单。
6.参加复试且合格,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后期学校若有名额调整,将按排序依次录取(我校招生计划调整前已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被其他学校录取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
八、信息公开公示
1.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公布本学院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同时公布本学院的申诉和投诉电话。
2.各招生学院在本学院网站将复试名单、拟录取考生的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录取专业等信息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和“谁公开、谁把关”“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我院负责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的解释。
3.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对各学院上报的拟录取名单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考生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等信息。
九、责任追究
对考试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一律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学院监督部门:院党委 院学科学位办公室
联系电话:0312-7528365 0312-7528956
学校监督部门:学校纪委检查室 研究生学院党委
联系电话:0312-7521306 0312-7521499
研究生招生办:0312-7521303
十、其他要求
1. 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拟录取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2.体检。考生在拟录取后需进行体检,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冈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拟录取考生需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地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自行体检并提交相应体检报告,体检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为体检不合格,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3.未尽事宜,按国家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或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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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5月9日